【音频】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十二问 (《金融大讲堂》第24期) ——专访广东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 凡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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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上出现大量金融维权机构 值得大家警惕此类“维权”对普通投资者的二次伤害
(图为广东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凡湘平与主持人梁欣在录制节目)
火眼金睛——助你识别非法集资、各类金融骗局!
理性精明——增强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理财、消费观!
逢星期五中午12:30,《金融大讲堂》!
◆本栏目由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广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广播电视台股市广播联合制作。
(以下是本期节目文字回顾,音频回放可点击上方链接)
1.主持人:我们平常都有听说某某人跟着某位大师炒股,看他推荐的股票都挺赚钱,但是自己一旦跟着操作好像就不灵了,亏了钱也再联系不上大师,还听说有人被拉进一些股票QQ群、微信群,交了费反而自己的股票却亏了,他们是遇到了骗子吗?
凡处:这些投资者应该都遭遇非法证券诈骗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要赚钱的心态,用花言巧语诱使投资者上当受骗。监管部门调查还发现,有的不法分子控制大量账户提前买入股票,短期拉升股票后,利用网络等传播平台散布传播虚假信息,诱使投资者高位接盘,反向交易获利,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2. 主持人:请教一个专业的问题,什么是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请您为我们广大听众介绍一下?
凡处:总体来说,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批准从事需经核准开展的证券发行、组织期货交易、证券期货经营业务等活动。
3. 主持人:那投资者在日常生活中容易碰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吗?
凡处:这些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通过网络以及自媒体、电话、广播电视媒体、熟人之间介绍等各种方式开展的情形都有,有的易于分辨,也有的比较隐蔽,确实需要大家擦亮双眼。对于网络等媒体宣传的“专家诊股”、“涨停黑马”、“美女荐股”、“内幕信息”、“原始股、即将境外上市”、“境外指数、期货交易”等信息,投资者尤其需要格外警惕。
4. 主持人:听您说到这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我也发现,现在互联网很普及,也很便利,网络上的非法荐股和传统的非法荐股活动有什么区别吗?
凡处:从本质上来说,这种非法活动性质是一样,只不过与传统的“撒网钓鱼式”的群发短信、打电话相比,网络非法荐股形式更加多样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论坛、股吧、网络直播平台、QQ等渠道,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如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合法经营机构、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5.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网络直播,现在网络直播特别火,您能特别说一下如何识别网络直播里的非法荐股活动吗?
凡处:作为一种自媒体,网络直播确实很便利,直播荐股是一种新的招术,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利用“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直播诱惑力强,播主头衔多变、身份隐秘,投资者往往难以识破,而且这些非法机构和个人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后,通常演变为签订指导炒股协议、投资咨询合同,并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直播平台上的播主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6. 主持人:知道您来做节目,我身边有不少同事和朋友都有些比较关心的证券期货投资问题想问,我帮忙搜集了一下,也请你为我们答疑解惑。有朋友说前段时间在网络论坛上看到帖子,宣称跟他们公司的老师做期货可以赚大钱,请问是不是可以参与,相关行为是否合法?
凡处:根据国家规定,只有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才能进行期货交易。期货经营机构在从事经纪业务时,要按照规定主动向投资者提示期货交易风险,并不得向客户做出获利保证,不得与客户分享收益或共担损失。建议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易前,先确认两点:一是该公司是否具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的期货业务资质;二是交易品种是否为交易所挂牌的合法期货品种。
期货交易风险很大,不可能稳赚不赔。网络上称期货交易投资小、收益大,一个月收益翻番等等都是在夸大宣传,目的是骗取投资者钱财。投资者如果真的想参与期货交易,还是要先对期货交易相关的知识和业务规则有所了解,通过合法的期货公司在合法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7. 主持人:现在很多网站宣传可以做外汇、股票等二元期权交易,操作简单方便还可赚大钱,请问可以参与吗?
凡处:互联网上出现的二元期权网站平台,多数打着“交易简单、便捷、回报快”等口号,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参与二元期权交易。经了解,这些网络平台交易的二元期权是从境外博彩业演变而来,其交易对象为未来某段时间外汇、股票等品种的价格走势,交易双方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交易价格与收益事前确定,其实质是创造风险供投资者进行投机,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与证监会监管的期权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着本质区别,它的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元期权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查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网站大多注册在境外,在国内无网络备案信息、无实际办公地址,投资者一旦上当受骗,损失很难追回。所以不要参与此类网络二元期权交易,如果已经受到此类行为侵害,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8. 主持人:身边还有朋友问,看到不少炒股或者炒期货的配资广告,声称投入1万元便可使用5-10万元进行股票投资或期货交易,做到以小资金获取大收益,可以参与吗?
凡处: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经过证监会批准方可经营融资融券业务,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配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配资业务。股票和期货都是高风险金融产品,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和期货交易,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进行。投资者务必保持理性心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以免造成自己难以承受的损失。
9. 主持人:广东地区靠近港澳,有时候我们都有接到一些电话说他们是一家香港的公司,即将在美国上市,现在可以购买原始股,请问可以买吗?
凡处:投资者接到这类电话或者收到这类信息,应该要提高警惕,可能是碰到了非法发行股票的活动。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要经过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据我们了解,非法发行股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编造公司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者获准证券发行的虚假消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者私下签署转让协议或认购协议。(2)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外国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售卖未上市公司证券。(3)通过购买权益份额或者签订投资协议、持股协议等方式,非法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4)跨地区成立多家公司,以不同公司的名义售卖股权或者传销的模式售卖股权,规避有关公开发行的规定。
非法发行股票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投资者千万不要参与,同时还有一种并不属于发行股票的非法集资情况需要投资者提高警惕,现在有一些有限责任公司,有的还是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挂牌企业,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称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权”,并且承诺固定收益或者约定回购,需要提醒大家,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交易所等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主要服务于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证券市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发行或转让证券,私募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也需要遵守不得公开转让等规定,而且,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不是到证券交易所“上市”,对此,投资者要加强风险意识。
10. 主持人:另外,最近这半年,有不少朋友在投资交流群里看到一些互联网平台的链接,宣称可以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请问普通投资者能参与吗?
凡处:据了解,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方式招揽客户,声称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投资者无需开通证券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仅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成注册。投资者在确定操作标的、看涨看跌方向、持有期限,并接受期权报价(即权利金)后,即可买入成为期权的权利方。以看涨期权为例,若行权日个股价格高于约定价格且上涨金额大于权利金,则投资者盈利;若上涨金额小于权利金或个股出现下跌,则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权利金。这些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的风险隐患。此外,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的风险。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其结果只能是受骗上当,自身权益难以保障。大家要高度警惕,不轻信、不参与。
2018年8月1日和9月2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发布公告,公告了7家场外期权业务一级交易商和14家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名单,这些场外期权交易商均为证券公司,投资者可以浏览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了解。
11. 主持人:听您说了这么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情况,也看得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花样翻新,那投资者如何才能擦亮双眼?
凡处: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如果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将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结果。所以投资者确实需要时刻注意自身的合法权益。一般而言,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辨别非法活动:一是看业务资质。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论是公开发行股票还是从事证券业务、期货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许可。是否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予以查询,开展证券业务、期货业务的合法机构名单也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网站上进行查询。二是看宣传方式。合法的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时,一般会采用谨慎用语,不会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同时还会按要求充分揭示业务风险。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往往会较多采用夸张、煽动性的宣传用语诱惑投资者,使其上当受骗。三是看汇款账号。合法的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会使用个人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进行收款,而非法机构大多是要求投资者将资金转入不法分子的个人账户。有的非法机构自称自己是某某公司,实际连工商注册都没有,有的还通过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转账支付,投资者无法准确辨识对方交易、支付信息的交易行为。
12. 主持人:如果投资者不小心中了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套路,应该怎么办?
凡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非法期货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如果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侵害,首先应即刻停止继续向不法分子汇款或进行其他投资交易,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网络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同时向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反映情况,为相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提供线索支持。